为切实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音乐学院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形式
2020年苏州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进行,将采用中国移动苏州大学云考场作为远程复试系统,不再单独组织其它考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远程综合面试环节。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面试。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学位证书。
(二)报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五)填写完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和《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附件2)。
(六)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应届生可以提供初稿)、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成果等的材料。
(七)音乐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硕士)应提交与报考方向相一致的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研究基本内容,研究重点难点、研究的创新之处等内容。音乐(专业型硕士)音乐表演方向、音乐教育方向考生应提交报考专业要求的指定曲目的演奏视频(曲目要求参见《苏州大学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附件3)。
考生须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首页须做好目录,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号+姓名”,演奏视频可直接发送或上传百度网盘后提供链接,于2020年5月22日17:00前发送到zhangj86@suda.edu.cn。如有问题请联系65882363,665883641张老师。
请各位考生避免重复提交,接受材料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为准。原件将在入学报到时核验提交,合格者进行报到注册。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准备工作
复试的硬件、软件及环境要求具体要求参见《苏州大学云考场考生使用手册》(附件4),我院将在5月21-22日电话联系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远程复试硬件条件测试,请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二)复试时间
音乐与舞蹈学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14:00
音乐(专业)复试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8:00
(三)复试环节
复试进行前考生以网络远程方式再次阅读《苏州大学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苏州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5),承诺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试。
1.综合面试环节
面试顺序随机排序,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由考生个人陈述、外语能力测试、专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具体要求参见《2020年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附件5)
综合面试成绩(450分)=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专业水平测试(150分)+综合素质考核(200分)。
2.同等学力与非音乐专业加试环节
同等学力及非音乐专业考生复试时需加试1.基本乐理2.器乐表演技能,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基本乐理加考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加试借助远程视频平台,采用限时考试、并且要求学生全程开启摄像头等方式完成。考前需进行身份校验,考试全程录像。
四、联系方式
音乐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65882363,65883641。
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联系电话:65883327。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苏州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suda.edu.cn)及苏州大学音乐学院主页发布的相关通知(http://music.su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