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成立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峰 邓国林
副组长:宋言奇 包军
成员:王卫平 臧知非 朱小田 金卫星 梁君林 魏向东 周毅 张照余 王俊敏 朱从兵
秘书:宗琦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可实施的复试细则、复试流程,组建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审定各学科(专业)制定的具体复试安排,监督复试过程,审核拟录取名单,及时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争议等。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与缴费
1、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首页须做好目录,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号+姓名”,按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规定提交。其中(1)-(5)为必需提交的材料。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书面版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学位证书。
(2)报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5)填写完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和《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6)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应届生可以提供初稿)、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成果等的材料。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远程综合面试环节。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面试。
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2、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复试费为80元/人。考生须在复试前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未按时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原则
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如果拟招生人数与上线人数相等,等额进入复试。如果最后一名总分相同,须同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实行平行分组,以考生单双号顺序进行分组。
(二)复试名单
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网站公示。
(三)考前准备
已公示: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预通知》(http://yjs.suda.edu.cn/a9/bb/c8365a371131/page.htm)
(四)复试形式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考察,不再单独组织考试。苏州大学采用中国移动苏州大学云考场作为远程复试系统,我院采取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五)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由考生个人陈述、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专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
考生个人陈述: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人生经历以及个人兴趣、未来的学习和职业规划等。
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选择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加强对考生外语听力、口语等方面能力的测试。
专业水平测试: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以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在综合面试时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流程
详见 考生使用手册-苏州大学云考场_5.12(V2.0)
(六)复试计分
复试成绩(450分)=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专业水平测试(150分)+综合综合素质考核(200分)
(七)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苏州大学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我院借助远程视频平台,采用限时考试、并且要求学生全程开启摄像头等方式完成。考前需进行身份校验,考试全程录像。
(八)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前,考生应根据《2020年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确保相关软硬件符合面试条件,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合理操作,同时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畅通。
2、复试过程中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不能佩戴耳机、耳饰,关闭考试所需电脑、手机以外的电子设备,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将头肩部及双手放置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眼睛,不吸烟,不做与考试无关的行为。
3、正式开始复试时,考生如听不到工作人员和面试老师的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不要擅自离开网络面试界面,可以先尝试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工作人员沟通。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做相应处理。复试过程中,因设备、网络故障等非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复试无法继续进行的,由学校重新组织复试。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与初试成绩要求。
2、全日制专业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
3、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调剂。
5、所有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具体要求
1、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方案中的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2、调剂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五、录取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复试成绩低于27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要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的考生要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2020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苏州大学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苏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考虑到今年疫情情况,原则上在新生入校后实行“学生—导师”双向选择。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复试的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录取了,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我院以远程复试系统、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到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有关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有关政策与信息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以及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7、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为准。
八、监督
复试举报电子信箱:mxli@suda.edu.cn;
电话号码:0512-65880539李老师;0512-65880533宗老师。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20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