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成立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峰 邓国林
成员:王卫平 臧知非 池子华 金卫星 梁君林 魏向东 周毅
王俊敏 朱从兵
秘书:宗琦
二、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到
参加复试的专业学位考生于3月24日上午9:30-10:30到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1005幢5411室报到;学术学位考生于3月24日上午10:30-11:30到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1005幢5411室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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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单。
(2)资格审查内容: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留存):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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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6.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提供的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政审表详见学校相关网站下载;
(4)收费要求: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元/门。考生报到时现场缴纳复试费用,缴费成功者方可参加复试;
(5)资格验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政审表(详见学校相关网站)。
提醒: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在校历年成绩表复印件、政审表顺序装订好,左侧两个订书钉。考生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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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均为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服务系统”的学生,所有调剂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调剂政策执行。
本次只接受社会保障专业调剂,名额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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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9:00-12:00,满分15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试卷由各学位点负责人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面试安排
(一)复试名单
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或苏州大学社会学院官网公示
(二)主要内容
(1)由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满分100分。创新考核模式,选择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同时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综合素质面试含专业知识的问答、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要求,在复试中可增加对考生实践或实验能力的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鼓励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
(3)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我院在复试阶段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上一年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录取。我院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等方面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保证视频和音频清晰,做好留存备查。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人。在面试前,复试小组要做好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察点的精心准备。每位组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一旦打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3)各复试小组应单独配备一名教师担任专职复试秘书,开始前检查考生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等;面试中详细记录面试情况,现场填写《苏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备查。
(4)如果同一学科(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进行,分组名单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各平行小组复试标准需相对统一。
(5)面试期间,复试小组成员及复试秘书手机集中存放。
(6)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面试考生与等待面试考生之间因相互交流而造成考试不公现象发生。
(8)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等纸质材料复试结束后由我院按照专业密封,复试小组组长、分管院长签字后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其他原始材料(含录像、录音)由我院集中保管。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