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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以下内容来自苏州大学医学部------------
为了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江苏省以及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1.设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东吴商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学位评定分学位委员会委员(部分)、各学位点负责人组成,组长由院长担任,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 复试小组人员配备及要求:学院成立由复试专家和秘书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配备一名教师担任专职复试秘书,复试专家参与复试提问与打分;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开始前检查考生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是否一致等,详细记录面试情况等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参加培训,未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小组成员如果有亲属参加与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应主动回避,提出不参加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学院需提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各复试小组要统一标准、统一复试尺度,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一旦打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方式采用随机分组。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需对外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将手机集中存放,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场。
3.复试过程组织与管理:东吴商学院高度重视复试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要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要求,提高复试小组成员的学术评价能力。复试小组成员需熟练掌握研招政策和本专业以外的教育评价、心理测量等评价考核的基本理论、技能和方法,以提高复试小组成员对专业人才的选拔能力,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成立以书记牵头的复试巡视工作小组,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保密(包括命题、分装、阅卷、核分、登分等)工作。
复试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
二、基本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应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1.复试线
满足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东吴商学院结合本单位的生源、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30%,复试基本分数线是:单科≥45分,总分≥270分。单考生实行等额复试。
3.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录取。
4.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复试加分项目得考生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同意后方可加分。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内容:查验考生证件、审核考生报考条件。
复试前,各单位要审核考生的下列材料(复印件留存):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元/门。考生通过支付宝扫描以下二维码交费,学号栏请填写考生编号。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7.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提供的政审意见,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四、复试形式、内容、记分
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的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除MBA、MPAcc以外的其他专业,满分15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MBA满分为100分,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MPAcc满分为150分,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测试(50分)和会计综合测试(100分)。专业课笔试试题由学院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2.面试,主要由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外语测试满分为100分;除MBA、MPAcc之外的其他专业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200分,MBA、MPAcc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学风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阳光的心态、良好的交流能力等,鼓励各招生专业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
考生诚信度。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上一年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学院要求各复试小组提前准备好反映以上指标的具体素材,避免面试时的随意性,题目可以事先准备好,由考生自行抽取,当场回答。复试小组成员应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提问,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同时应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面试开始前应检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现场应认真填写《苏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以备查。
复试成绩(45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MBA、MPAcc考生除外)。
MBA复试成绩(300分)=政治理论笔试(10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MPAcc复试成绩(350分)=政治理论笔试(50分)+会计综合(10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东吴商学院在确定针对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的具体要求时,应侧重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工作意向、科研成果、职业规划等方面的考查。
五、有关规定
1.学院根据学校的要求,本着有利于学科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原则,向重点学科、优势学科、重大重点项目倾斜,充分考虑我院推免生接收情况、优秀生源情况、就业情况、研究生未报到情况、论文抽检情况、国际化情况、学术道德失范情况、研究生科研贡献情况,并结合今年各学科专业考生上线情况确定指标分配。
2.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下达给各招生专业招生规模中包含统考生、单考生、推免生(含农村教育硕士)三类。单考生实行等额复试。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4.实行考生—导师双向选择。为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合理使用各类资源,充分调动研究生导师和招生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学生与导师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对学科、研究方向的认识,实行学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六、其它事项
1.复试工作的程序、规定、办法,以及反映录取考生复试情况的有关材料(包含录像、录音),学院将保存至考生毕业(不录取的考生保存1年)。
2.对复试中出现的争议,考生可向东吴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若再有争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必要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告并由领导小组作出裁决。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过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或东吴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小组进行再次复试。
3.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实行招生全过程公示制度。对本单位所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初审及终审的程序进行,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杜绝公开信息错误。
4.加强监督。进行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记录,做好复试记录,配合学校组织巡查组巡查监督工作。
附件:
1.2019年硕士研究生拟复试名单
2.2019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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