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沙钢钢铁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安排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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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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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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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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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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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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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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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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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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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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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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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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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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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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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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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师/0512-6716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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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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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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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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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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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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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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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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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师/0512-6716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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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基层招生单位要审核考生的下列材料(复印件留存):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现场确认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上述机构认证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复试。
4.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元/门。
6、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7、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意见(见附件10),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8、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复试总分:450分
2、复试的内容由二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执行。
(2)综合测试,满分300分,面试要有充足的时间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综合测试由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两部分组成。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包括:
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学风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阳光的心态、良好的交流能力等,鼓励各招生单位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
考生诚信度。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上一年作弊考生,要严格按照规定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各复试小组提前准备好反映以上指标的具体素材,避免面试时的随意性,题目可以事先准备好,由考生自行抽取,当场回答。复试小组成员应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提问,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同时应考核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录取。
面试开始前应检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是否进行过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杜绝冒名顶替。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现场应认真填写《苏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以备查。部分理工科专业可增加实验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复试成绩(450分)=专业课笔试(150分)+外语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3、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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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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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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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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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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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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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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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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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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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师0512-6716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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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考生必须携带计算器和直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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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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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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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师0512-6716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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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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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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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
工科楼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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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老师0512-6716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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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复试录取的工作办法
1、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初试成绩P1(满分500)与复试成绩P2(满分为450分)的和,即P1+P2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最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P2高者。
2、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它事宜
联系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地 点:苏大北校区沙钢钢铁学院办公室(工科楼702)
电 话:0512-67165485,69574402
联系人:蔡老师
上述复试办法解释权属沙钢钢铁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若与学校的文件和规定冲突,以学校文件和规定为准。
沙钢钢铁学院
2017年3月20日
复试通知模板.doc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复试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九硕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申请表.doc
附件十苏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