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源自“苏州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2017年3月20日前将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拍照后用电子邮件发送到sudayzb@126.com。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能进入复试,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