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6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5级研究生新生将于9月14日报到入学,学校已于2015年7月9日印发了《苏州大学2015年研究生迎新工作安排》的通知(苏大研〔2015〕22号),请各培养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研究生迎新工作,并务请认真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迎新工作
(一)时间安排
1、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临床医学博硕士研究生等新生,于9月14日(星期一)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接待场所设在东校区凌云楼东广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和北校区的研究生,在报到后再统一转运到相应校区。
2、9月15日,各学院(部)进行新生入学教育。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举行开学典礼。
3、9月16日开始,按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部)的教学安排上课,其中9月16-30日研究生新生集中上政治理论课程。
4、9月20日(星期日)下午,研究生入学基础英语免修考试。
6、9月21日-24日进行研究生新生体检复查工作,体检表已由校医院发到各单位,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校医院联系。
7、请各学院(部)于9月10日(星期四),到本部蕴秀楼研究生院一楼领取迎新工作牌、T恤和帽子。
(二)工作要求
1、9月14日6:30开始,各学院(部)在东校区凌云楼东广场按规定位置设立研究生新生接待组办理新生报到手续。迎新人员应统一佩戴迎新工作牌,务必做到按时到岗,热情周到做好迎新服务。
2、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通过数字化迎新管理系统接待新生报到,并及时统计掌握新生报到情况,为新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各学院(部)应认真复查入学新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办理入学手续。
4、新生应先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安排的刷卡点集中刷“苏大通卡”,再到各学院(部)接待点办理报到手续。
5、因特殊困难等情况不能正常报到的新生,可到敬文图书馆一楼的校长接待处研究生院接待点办理有关手续。
6、住校生凭报到单(或短信)到所住宿舍楼值班室领取房间钥匙,落实住宿。因特殊情况需现场申请宿舍的新生到宿管办的接待点补办住宿。
7、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和北校区的新生在接待现场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到指定地点候车转乘接待车前往相应校区学生宿舍办理住宿。
8、个别提前报到的新生由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先行安排住宿,也应于报到当日正常办理报到手续;延迟报到的新生直接到所在学院(部)办理报到手续。
9、各学院(部)在9月14日18:00-22:30应安排专人值班,以保证晚到新生有序办理报到、住宿等事宜。
二、研究生入学教育
研究生入学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开始,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切实做好2015级研究生的入学教育工作。
(一)入学教育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研究生学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尽快完成由本科生、硕士生向硕士生、博士生的角色转换,适应研究型的学习、科研生活,努力把每一位研究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创业型高层次专门人才,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两个百年”战略目标的需要。
(二)入学教育内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引领当代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最根本价值导向。它指引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品德、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加强对研究生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营造构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良好氛围,结合新生的思想实际,并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重要契机,把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综合起来,统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广大研究生在实践中学习、传播、践行、感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是科研工作的基本底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江苏省科协、教育厅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在研究生中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认真宣讲有关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的制度规范。根据所在培养单位的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发生在本校、本单位的典型案例,从科学精神、学术道德、校纪校规、法律法规等方面,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宣讲教育,进一步弘扬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勤奋刻苦的学习态度,在全校师生中形成遵守科学道德、恪守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
3、法纪校规教育。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是引领广大研究生成为模范公民的基本保障。各培养单位要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国家、学校有关大学生教育管理方面的规定和文件,重点学习《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等文件,特别要强调校风学风和考试纪律,引导研究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顺利完成学业。
4、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学生的安全、校园的和谐稳定是人才培养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人身、生活、财产、交通等安全方面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新生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会应急处理方法,提高适应能力。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通报、妥善处理。近几年来, 大学生和研究生中轻视与伤害生命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生命教育,引导研究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通过专家讲座、主题班会、专题活动等形式培养研究生正确对待学业、家庭、择业等各种困难压力,不断增强学生自我调节、适应社会的能力,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5、培养规范与学位要求教育。培养规范与学位要求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业务工作规范和基本要求,研究生新生从入学开始就应该明确知晓,以便在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明白各阶段的学习科研要求,只有明确目标才能制定好各阶段的学习科研规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新生学习《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开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州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的处理办法》、《苏州大学关于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苏州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让每一位研究生明晰研究生培养的规范和要求。
6、爱校荣校和专业教育。对研究生开展爱校荣校教育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研究生德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学生参观校史展、举办杰出校友展,学校成果展、邀请知名校友来校开讲座等一系列活动,帮助研究生了解和热爱学校,宣传校训、校风、学风,促进广大研究生树立对学校的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同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开展专业教育,聘请本专业知名专家、教授介绍专业基本情况和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激发研究生对专业的兴趣和热爱,以饱满的热情和执着的追求投入到专业学习和研究中去。
7、帮困助学和校园文化教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宣传国家和学校对研究生的各项帮困助学政策,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际交流奖学金、各类捐赠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等一系列奖助与帮困政策,让每一位研究生知道国家、学校、社会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和奉献,珍惜研究生学习条件和美好时光。同时,要积极宣传学校和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校园文化,让每一位研究生积极参与到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研究生学术科技文化活动中,健康快乐、成长成才。
8、职业规划和创就业教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的毕业生就业政策,让研究生明白就业政策和就业程序,加强就业诚信教育。同时帮助每一位研究生做好职业规划,特别要鼓励研究生树立远大理想和抱负,把个人理想与国家民族的兴衰紧密结合起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谱写自己精彩的人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激励广大研究生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懈努力,奋力拼搏。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