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4】2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朱敬文教育基金是我校宝贵的思想教育资源和物质激励力量,基金会与苏州大学为了更好地贯彻
“为国储材、自助助人”的宗旨,顺应国家形势变化,对朱敬文奖助学金条例进行了调整。现开展2013-2014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评定工
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和《苏州大学“朱敬文奖学金”条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思政管理-规章条例)组织推荐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由苏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评出;
2、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向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递交申请(申请表格见附件),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为进入现培养阶段以来至今。各单位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评选后,可向学校推荐0-2名研究生;
3、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全校不超过15人,奖励金额每生5000元,由学校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公示;
4、请各单位于4月11日中午12点前将《苏州大学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成果证明材料、《苏州大学研究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均需院部审核盖章)交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校本部蕴秀楼305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jsbsg@suda.edu.cn;
另:根据朱敬文教育基金会的通知,朱敬文助学金金额增加至每生2000元,朱敬文奖学金金额不变,调整于2013-2014学年度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