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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作者:东吴苏大考研网 来源:sudayz.com 浏览:1192 次 发布时间: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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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州大学社会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书记、分管院长、党委副书记、相关学科负责人等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可实施的复试细则、复试流程,组建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审定各学科(专业)制定的具体复试安排,监督复试过程,审核拟录取名单,及时处理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争议等。

二、资格审查与缴费

1、缴纳复试费:80/人。请在复试前通过支付宝扫码缴费。


 

2、资格审查

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材料提交方式:32424点前发送以下材料扫描件至邮箱sdshxyyjs@163.com

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如下: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序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首页须做好目录,并命名为报考专业+考号+姓名,按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规定提交。其中(1-5)为必须提交的材料。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书面版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学位证书。

2)报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5)填写完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和《诚信网络远程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6)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应届生可以提供初稿)、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成果等的材料。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远程复试考核环节。未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予考核。

故意隐瞒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录取后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原则

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人数与拟招生人数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如果拟招生人数与上线人数相等,等额进入复试。如果最后一名总分相同,须同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人数较多的专业实行平行分组,以考生单双号顺序进行分组。

(二)复试名单与复试时间

详见苏州大学社会学院网站公示。

(三)考前准备

采用远程网络复试,请每位考生自备相关设备,远程网络面试平台及操作手册请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复试形式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考察,不再单独组织考试。采用中国移动苏州大学云考场作为远程复试系统,采取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五)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由考生个人陈述、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专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组成。

考生个人陈述: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人生经历以及个人兴趣、未来的学习和职业规划等。

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结合学科(专业)特点,选择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加强对考生外语听力、口语等方面能力的测试。

专业水平测试: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图书情报专业硕士水平测试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测试。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以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经历,个人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流程

1、系统测试及正式复试安排见社会学院网站。

2、考生提前一个小时根据各自所在考场输入会议室ID 及密码,实名进入相应的“等候室”等待正式复试(具体等后期通知)。

3、复试开始后,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入等待室,依次有序复试。

4、进入面试室后,在确保图像和音频正常传输的情况下,复试小组组长须和考生确认:“是否知晓并同意遵守《苏州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是否知晓《苏州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并承诺诚信应试”。

5、出示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事项,复试全程考生应按照要求操作,视线不能离开屏幕。

6、进行复试。

(六)复试计分

复试成绩(450分)=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专业水平测试(150分)+综合素质考核(200分)

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复试成绩(300分)=外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测试(100分)+政治理论测试(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七)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前,考生应确保相关软硬件符合面试条件,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合理操作,同时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畅通。

2、复试过程中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不能佩戴耳机、耳饰,关闭考试所需电脑、手机以外的电子设备,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将头肩部及双手放置在视频画面正中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遮挡耳朵、眼睛,不吸烟,不做与考试无关的行为。

3、正式开始复试时,考生如听不到工作人员和面试老师的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不要擅自离开网络面试界面,可以先尝试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工作人员沟通。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做相应处理。复试过程中,因设备、网络故障等非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复试无法继续进行的,由学校重新组织复试。

四、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与初试成绩要求。

2、全日制专业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只接收管理类联考部分专业(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考生调剂。

5、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和单独考试考生调剂。

6、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我校在调剂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考生须于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对接收到的待录取信息进行确认,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逾时未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7、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对接收调剂生源复试的专业,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开排序,一志愿生源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再安排调剂生源录取。

五、录取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复试成绩也相同,则再次组织复试。

2、复试成绩低于270分者,不予录取。旅游管理专业硕士与图书情报专业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硕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要调转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的考生要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受目前我校条件限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2021年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

考虑到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考虑到今年疫情情况,原则上在新生入校后实行“学生导师”双向选择。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复试的资格或录取资格,如果录取了,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以远程复试系统、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若联系方式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到我院。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有关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有关政策与信息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以及社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其它网站发布的信息概不负责。

6、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为准。

7、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监督

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联系部门: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2、联系电话:(051265880536            

3、电子邮箱:haojun@suda.edu.cn

本细则由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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