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信息通告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1、复试比例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按学术型1:1.3、专业型1:1.5倍(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组织考生参加复试。
2、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预估线
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各专业方向复试资格线:
专业方向名称 录取计划(含推免生) 推免生数 复试总分线
法学理论:
7
1 329
法律史:
6
0 30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9
2 342
刑法学:
10
2 349
民商法学:
10
2 347
诉讼法学:
8
2 337
经济法学:
6
1 3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3
1 349
国际法学:
8
3 329
知识产权法学:
3
1 322
复试未被学术各专业录取的,法本生可申请调剂法律(法学)专业综合面试。
3、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各专业方向复试资格线:
专业方向名称录取计划(含推免生)
推免生数 复试总分线
法律硕士(法学) 54 3
一志愿报考生上线23人300
法律硕士(非法学) 542 301
二、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复试
1)为优化、提升生源质量,我院拟安排该专业少量接受部分校内、外优秀考生调剂复试。法律硕士(法学类)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该专业的报考条件(本科为法学专业);
2.初试成绩总分315分以上,外语50分以上;
3.由外校调入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调剂系统录取的一律无效。3月18日经校研招办审核同意后将开放调剂系统。
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拟调剂该专业复试的直接向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请登记,各位相关考生在18日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我们与你联络确认调剂复试信息。
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后,将通过王健法学院网页发布复试名单和电话通知本人。
调剂复试:笔试科目为《行政法学》(150分);综合面试(含外语)250分。
2)经复试未被学术各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中法本生在3月26日下午5点之前可再申请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参加27日该专业综合面试。
三、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后,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司法考试成绩单、证书等,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录取资格。
由于我办人手有限,我们不接受电话咨询,请各位考生谅解。未尽事宜请各位考生注意查阅我校研招办网页、我院网页发布的相关信息。同时保持报名系统登记的考生联系电话畅通,我们有关复试通知将在3月19日进行电话联系。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传真电话:0512-65227483
2015苏州大学考研复试QQ群 426680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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